自去年底,郝市府推動興建公營出租住宅,不斷引發各方議論,徐佳青議員與社會住宅聯盟,於06/01上午10時於台北市議會三樓交通委員會,召開「台北市住宅自治條例公聽會」,邀集各界學者、團體,共同探討「台北市住宅自治條例」之方向,使台北市的住宅市場真正有所依歸。徐佳青議員認為,要解決北市民居住要求的問題,除了興建公營住宅外,更應健全租賃市場機制,有效利用現有空餘屋,使房東放心出租,人人有屋可居。


市府無章法,市民無屋住

都發局代表承認,目前在規劃中之公營住宅及台北市住宅自治條例草案時,都有國宅條例…等的限制。對此,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資深研究員華昌宜認為,住宅法規應由地方政府主導是國際趨勢,台北市身為首善之都,應由台北做起進而影響中央,而不是等著中央立法才跟進。

徐佳青議員認為,「居住」是基本人權,憲法亦明訂「人民有居住自由」,依照郝市長的宣言,台北市將要興建4.5萬戶的公營住宅,到103年完成4808戶公營住宅,依此速度若要達成郝市長的目標,至少要等40年,根本緩不濟急。台北市現有空餘屋約九萬戶,徐佳青呼籲郝市府應透過制定台北市住宅發展自治條例,鼓勵房東將空餘屋出租,並保障房東與房客權益,共同解決民眾住的問題。

徐佳青批評,郝市府口口聲聲要蓋公營住宅,但面對如此複雜的議題,竟只由都發局去找土地,沒有整合各局處進行通盤討論,財政局亦對整個公營住宅無任何財務規劃,可見郝市府對公營住宅既無概念亦無誠意!面對公營住宅,郝市府如同一盤散沙各自為政,無怪乎民眾對於公營住宅沒有信心!


弱勢租屋不易,修法後更顯困難

  社會住宅聯盟發言人彭揚凱質疑,目前國宅中之弱勢保留數約30%,但在郝市府的公營住宅規劃中,卻只保留5%,此數據究竟從何而來?99年度台北市低收入戶房租補助戶數為2194戶,身心障礙租賃房租租金補助之補助人數為1520人,目前由社會局主責的住宅租金補貼事宜,將在今年年底移交至都發局,金額雖從1500元提高至3600元,但依據「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」草案,申請者需符合「租賃合法住宅,且不得為違法出租者」之條件。徐佳青表示,許多房東由於怕麻煩,常常不願意將房子出租給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,另一方面基於本身經濟能力,許多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都無法負擔一般房屋的租金,因此若台北市完全比照「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」,勢必會對弱勢朋友造成影響。徐佳青認為,一心營造「幸福城市」的郝市府應有所作為,絕不能只看補助金額提高,卻不見門檻的不合現況,讓弱勢朋友成為法令下的犧牲品。

 

同時,殘障聯盟王幼玲秘書長建議,公營住宅中管理單位應積極介入,協助弱勢朋友與住戶溝通;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吳玉琴秘書長亦建議,在公營住宅議題中,社會局與都發局應明確定義角色分工,針對老人住宅方案,台北市也應提出發展計畫;社區居住聯盟林子靖專員建議,公營住宅應落實居住正義,並使住宅外觀合乎美感;崔媽媽基金會馮麗芳主任表示,房東在意的主要是稅賦問題及租屋糾紛,建議政府應針對租屋糾紛擬定處理方式,並成立主責單位,針對空餘屋,亦建議政府可以主動租下在統籌轉租;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林于聖處幹事則針對學生租屋問題,呼籲政府應予以重視;心生活協會李淳一理事長則建議政府應妥善運用住宅基金,並善用公有空間,在興建公有住宅時也要注意其品質,使其合乎當地特性。

 

最後,徐佳青議員在會議中,請研考會務必將今日與會學者與團體之意見,完整傳達給郝市長,要求郝市長拿出魄力,成立任務型委員會由副市長主持,邀集各局處共同討論法規並研商公營住宅議題,而非各自為政。徐佳青強烈呼籲郝市府應盡速研擬「台北市住宅自治條例」,健全租賃市場機制,使房東能放心的將房屋出租,共同解決台北市的居住問題;在此同時,亦要保障弱勢權益,使弱勢朋友也能安心在台北市生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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