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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繼百年國慶台北市警察局強徵民宅後,郝市府竟再度爆發欺壓百姓事件,這次的強盜換成新工處,未獲地主同意、未走完行政程序,便擅自開挖私人土地,地點位於大安區安和路二段32巷巷口的精華地段,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於今日(11/04)召開記者會,痛批郝市府得寸進尺、目無法紀,形同強盜般欺壓善良市民,難道這就是郝市府要讓市民對施政有感的具體措施!


未按結論履行,公聽會淪為形式

  徐佳青接獲民眾陳情,新工處為辦理「安和路2段32巷東段道路拓寬工程」曾兩度召開公聽會,對於相關私人土地之徵收補償,新工處表示目前辦理道路工程徵收補償地價係依公告現值加2成補償,9平方公尺(約3坪)的土地以目前每平方公尺54萬7千元的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後,徵收價約為590萬7600元,地主們認為此徵收補償與目前近1300萬的市價(每坪約500萬)相距甚遠,故在兩次公聽會的結論中皆不同意徵收,新工處則表示將儘速辦理後續用地取得相關事宜。民眾信任市府將依法辦理,沒想到10月26日地主經過該處時,竟發現土地已遭開挖,若非地主剛好住在附近,根本不會發現!例如地主之一的「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」,對於土地遭擅挖一事至今恐仍被蒙在鼓裡。徐佳青質疑新工處根本是霸王硬上弓!透過既成事實逼迫地主接受徵收!市府如此公然背信,以後還有誰敢相信公聽會結論!


違反作業流程,藐視土徵條例

  徐佳青表示,更令人髮指的是,根據「新建工程處辦理公共工程用地取得作業流程表」,若地主不同意價購,必須由新工處及地政處轉報內政部徵收,待內政部核准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二十七條將補償費發給完竣後,方能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動工。新工處於10月11日將徵收土地計畫書等相關資料送達地政處,後者於10月18日行文內政部,整個過程地主們卻毫不知情;對於徵收一事,內政部至今尚未核准徵收,更遑論地主們並未拿到任何補償費,但新工處卻擅自開挖、公然違法,不但違反行政程序,更視土地徵收條例於無物!徐佳青痛批新工處此舉根本是違法亂紀,在此事被揭發後,新工處即匆忙以柏油回填,企圖毀屍滅跡!


  徐佳青要求,郝市府必須立即徹查此案,嚴懲失職人員!為了促進公眾利益,市民大眾對於市府的施政措施大多樂於配合,但台灣是個民主法治的國家,一切皆須依法行政,台北市身為首善之都更應樹立典範,而不是帶頭開民主倒車,使市民權益在公共工程中受到損害,讓市府公信力在此違法濫權下蕩然無存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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